3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推动人身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已于近日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
《评级办法》指出,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是指监管机构根据行业数据和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等掌握的相关情况,按照本办法对人身保险公司的整体状况进行评估的监管过程,是对人身保险公司实施分类监管的基础。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本办法对人身保险公司进行日常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并每年对人身保险公司的整体风险状况进行一次监管评级。
人身保险公司风险监测和监管评级要素包含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和其他方面六个维度。另外,“履行环境社会治理(ESG)责任情况”被列为重要加分项,将对开展绿色保险、普惠保险较多的人身保险公司,给予适当加分。
这不仅凸显了金融监管总局对人身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期望,也反映了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ESG的认可和支持, 是金融监管总局推动人身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治理能力,推动整个保险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评级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强化分类监管,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形成特色化发展模式和差异化竞争优势,促进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抓好《评级办法》的贯彻落实,提升人身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效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综合每日经济新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知)